家电正常损坏是业主承担还是租户承担

刘先生租住宝安一套小区两房,由于业主配的家私电器质量比较差,故居住两年期间,热水器、空调、马桶等陆续坏掉,刘先生为了省去找业主维修的麻烦,自己找维修师傅修理过一遍。最近几个月,家私电器又开始逐一坏掉,又因租约快到期,刘先生干脆不花钱维修。近期,刘先生因租约到期而搬家,业主却以出租前家私电器是好的,现在却坏了为理由,要将刘先生的押金扣掉500元,作为家电维修的费用。为此刘先生很烦恼,因为家私电器不是他故意损坏的,而且两年间他已花钱维修过一次,他想咨询租房期间,家私电器损坏,是否该由租客承担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