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此问题,1、业主收取租户的房屋押金主要目的是:防止租户故意或过失损坏屋内设施,预防租户中途违约造成的费用损失。待租约终止房屋交接清楚后,方才退还。所以未在合约中特别说明,一般房屋押金是不可冲抵房租的。
2、在合约期间,租户应及时按月支付房租及相关费用,不得无故拖延。若合约有规定逾期缴纳房租处理条款,那么按约定处理即可;若未明确约定,经业主书面提醒后,租户并未表现出清缴倾向,那么业主可视租户违约进行处理。
以上问题也是房屋租赁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。
在出租物业期间,出租方与承租方发生纠纷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,所以提醒大家在承租或者出租房屋前,对于房屋易产生纠纷的约定应多关注了解,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