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详细介绍

房屋租期即满押金能否抵房租?

   甘先生是西乡的一个业主,去年将自己新装修的房屋出租给一家电子商务公司办公,物管费、水电费等都是甘先生代交,平均每月需代交费用1000元左右,然后租户将费用和租金按月一起支付,合约还有一个月到期,可租户说自己手头有点紧,最后一个月租金就从押金中抵扣。当初因为是空房,业主甘先生只要求租户提供了一个月租金作为押金,另外收取500元水电押金。甘先生担心房租抵扣完后,万一租户损坏空调或其他物件需要赔偿,这样就会显得有点被动,所以甘先生想请教两个问题:
1、房屋押金是否可冲抵房租?
2、如果租户坚持不支付最后一个月房租,是否可视违约处理?
专家解读:

    就此问题,1、业主收取租户的房屋押金主要目的是:防止租户故意或过失损坏屋内设施,预防租户中途违约造成的费用损失。待租约终止房屋交接清楚后,方才退还。所以未在合约中特别说明,一般房屋押金是不可冲抵房租的。
2、在合约期间,租户应及时按月支付房租及相关费用,不得无故拖延。若合约有规定逾期缴纳房租处理条款,那么按约定处理即可;若未明确约定,经业主书面提醒后,租户并未表现出清缴倾向,那么业主可视租户违约进行处理。

    以上问题也是房屋租赁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。

    在出租物业期间,出租方与承租方发生纠纷的情况还是比较普遍,所以提醒大家在承租或者出租房屋前,对于房屋易产生纠纷的约定应多关注了解,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